安新县公安局
关于查处违反防疫规定的警情通报
疫情防控工作任重道远,但有部分人员不顾疫情形势,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从中高风险地区或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回来不向村、社区报备、私自返乡、不落实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给本地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隐患。日前,安新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件。
经调查,年5月15日安新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安新县圈头乡东街村陈某某、圈头乡桥东村夏某某在5月9日二人返乡之前均通过“安新人才”返乡报备小程序向户籍村提出返乡申请。根据《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因其二人所在的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属于有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未批准二人的返乡申请。但二人在明知其所在地区存在阳性感染者且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仍于年5月9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乡。二人在乘坐火车返乡途中,又偶遇某阳性感染者同车厢,属于密接人员,致使圈头乡桥东村、桥南村、桥西村、东街村、西街村五个村封控管理三天,共计余人足不出户,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因陈某某、夏某某二人违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安新县公安局对该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待二人集中隔离完后执行。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工作安排,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零容忍依法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新县公安局
年5月16日
(安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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