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滁州市垃圾发电项目二期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滁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滁州供电公司关于滁州市垃圾发电项目二期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滁电发展〔〕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滁州市垃圾发电项目二期上网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滁州市垃圾发电项目二期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为:--44-02-)。
项目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琅琊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5千伏电缆线路0.98千米。
四、总投资为万元,其中资本金49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环保节能措施。
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35千伏垃圾电厂至建阳变线路改造工程征询意见的复函》(建政函〔〕号),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滁州垃圾发电厂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是否有重要矿产压覆的说明》(滁国土资函〔〕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年5月30日
贰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长市龙集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滁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滁州供电公司关于安徽滁州天长市龙集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滁电发展〔〕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增强天长市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天长市龙集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44-02-)。
项目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天长市。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35千伏主变2台,总容量2万千伏安;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26.4公里,新建35千伏电缆线路0.49公里。
四、总投资为.26万元,其中资本金.8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环保节能措施。
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天长市供电公司新建滁州天长市龙集35千伏变电站工程用地初审意见的报告》(天国土资房函〔〕56号)、《关于滁州天长市龙集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审查意见的复函》;天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滁州天长市龙集35千伏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子第02)、《关于龙集、官桥35千伏变电站选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年5月30日
叁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长市官桥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滁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滁州供电公司关于安徽滁州天长市官桥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滁电发展〔〕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增强天长市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天长市官桥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44-02-)。
项目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天长市。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35千伏主变2台,总容量2万千伏安;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27.2公里,新建35千伏电缆线路2.4公里。
四、总投资为万元,其中资本金.4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环保节能措施。
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天长市供电公司新建滁州天长市官桥35千伏变电站工程用地初审意见的报告》(天国土资房函〔〕55号)、《关于滁州天长市35千伏官桥输变电工程用地审查意见的复函》;天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滁州天长市官桥35千伏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子第0)、《关于龙集、官桥35千伏变电站选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年5月30日
重要通知:
今天起,“美好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