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首批新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
全县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全县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6.劳动教育板块。具有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功能的职业院校、农业基地、企事业单位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养成尊重劳动的情感,形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课程资源介绍;已稳定接待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三)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有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四)运行良好,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二、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
具有承担一定规模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课程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可供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二)正式运营2年以上;房建、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安全运行,有一定活动场所,能够至少同时接待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且已稳定接待学生开展活动1年以上;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交通服务,能够满足开展社会实践教育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医院;内部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合格;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三)已经开发了适合中小学生不同学段的课程,各类课程已形成基本课程体系。合理安排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和职业体验等课程时间,素质拓展课程不超过总课程的四分之一。
(四)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能够落实专门机构负责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公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相对稳定,具有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财务管理规范。
(五)有从事社会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能够设计规划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六)周边教育资源丰富,能够满足学生2-5天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
(七)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三、推荐流程
1.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优先考虑国家或有关行业已挂牌的各类教育基地。
2.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教育局在本地遴选教育功能突出、课程体系完备、基础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专业队伍稳定、周边资源丰富的资源单位,择优予以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全面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基地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行。
(二)加强督查评价。教育局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评价机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基地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积极探索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毕业生学业评价体系。
(三)强化安全措施。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加大对各实践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基地要加大对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成才观,争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教育服务功能,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各申报单位于年5月15日前将“新县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附件1)、“新县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请表”(附件2)、“新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对照推荐条件,课程建设和接待学生开展活动情况必须提供)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县教育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xxpj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