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大新县人民法院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酒厂、大新县汽车大修厂、广西大新县轻化总厂、广西大新县糖厂破产清算案件资产交接仪式。
仪式由案件合议庭成员召集,破产清算管理人、债务人等参加仪式。大新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大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派员列席。
据悉,今年5月7日,大新县人民法院根据大新县酒厂、大新县汽车大修厂、大新县轻化总厂、大新县糖厂四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申请,经审查认为上述四家企业长期停产,已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裁定受理上述四家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同时,在崇左市本地管理人名册中随机抽取选定管理人,根据随机抽取顺序,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大新县人民法院首次决定指定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管理人分别担任大新县酒厂等四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管理人,旨在充分发挥两家律所各自优势,分工合作,共同高效地完成四件破产案件的破产清算程序。
交接仪式上,由案件主办人宣读了四件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债务人通知书》,并解释管理人工作职责及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的义务,要求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尽快完成债权债务审核、资产评估等工作。
破产案件管理人接着详细报告接管四家破产企业后的具体管理方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承诺将在大新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认真履职,高效、快速地完成管理人工作。
大新县酒厂等四家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别作出表态发言,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和管理人的工作。随后,在法院见证下,管理人与债务人共同签署《资产交接清单》,由债务人将企业已知的部分资产移交给管理人,为后续管理人全面接管债务人资产、开展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资产分配、资产清偿等工作打好基础。
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下一步,大新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大新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旅游巡回法庭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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