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徐新公路至3号运输通道连接路及国道G至大王镇连接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新公路至3号运输通道连接路及国道G至大王镇连接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安新县改革发展局以文号“安改发投字4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AXSJ--23批准,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改造路段总里程长5.公里,在现状路占地范围内对路基路面、交通工程进行改造。其中辛庄窠村北与徐新公路交叉口至3号运输通道和山西村北侧与徐新公路交叉口至3号运输通道里程共计2.公里,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山西村与徐新公路交叉口处至3号运输通道里程0.公里,将现有水泥路面铣刨后直接罩面处理;国道G通武线至大王镇连接路里程2.公里,将旧路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该项目维持原道路设计标准,必要位置增设交通安全设施。
2.2招标范围:2.2.1建设地点:安新县三台镇、大王镇。2.2.2计划工期:3个月。2.2.3标段划分:徐新公路至3号运输通道连接路及国道G至大王镇连接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满足附件1财务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3.1.3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备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评标,因疫情原因,各潜在投标人仅需在网上参与开标,严禁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