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新固始县新增5例确诊病例附详细

年2月9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0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15例。

截至2月9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其中:浉河区43例,平桥区、罗山县各35例,光山县24例,固始县23例,息县、商城县各16例,潢川县15例,新县8例,淮滨县5例;疑似病例85例。其中:平桥区17例,光山县13例,浉河区12例,固始县、息县各10例,新县7例,商城县、潢川县各6例,罗山县4例;累计治愈28例,重症病例4例,危重症病例6例,无死亡病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

固始县新增5人:

张某某,女,64岁,固始县徐集乡马寨村居住,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曾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任某某,男,18岁,固始县三河尖镇汤岗村居住,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曾与确诊患者徐某某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季某某,女,17岁,固始县徐集乡季楼村居住,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医院,自述曾与确诊患者邵某某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程某某,男,24岁,固始县张老埠乡迎河村居住,在武汉上学,1月20日从武汉返乡,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胡某某,男,45岁,固始县丰港乡大桥村居住,1月16日自驾车从广州返乡,2月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固始县2月9日前确诊患者信息

1、患者付某某,男,56岁,固始县蒋集镇居民,在武汉市生活,1月12日出现发热症状,17日返回固始,22医院,23医院,当医院治疗,2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患者李某某,男,54岁,出租车司机,固始县居民,22日以“6天前发热”为主诉医院,2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3、患者刘某某,男,48岁,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六里棚社区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14日驾车与家人由武汉返回固始县,26医院,2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4、患者袁某某,女54岁,固始县张广乡长岗村居住,1月23日出现咳嗽症状,26日医院,自述“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接触史,在家隔离观察”,2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5、患者张某某,女,48岁,固始县城郊乡六里棚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14日与家人由武汉返回固始县,1月26日发医院,1月30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已出院)

6、患者任某某,男,5岁8个月,固始县徐集乡花集村居住,1月20日与武汉返乡的大伯有过接触史,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6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7、患者姜某某,男,48岁,固始县陈集乡夏庙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13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医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8、患者冯某某,女,23岁,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居住,1月23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3日出现症状,1月29日医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9、患者李某某,男,55岁,固始县蒋集镇兴隆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返回固始家中,1月26日前后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医院,2月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0、患者徐某某,女,45岁,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医院,2月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1、患者朱某某,女,51岁,固始县蒋集镇新街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医院,2月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2、患者许某某,男,30岁,固始县郭陆滩桥口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由武汉返回固始。1月30日以“发热伴咳嗽1天”为主诉到固始县郭陆滩镇中心卫生院就诊,2月1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3、患者吴某某,女,41岁,固始县郭陆滩镇前楼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4、患者邵某某,男,31岁,固始县徐集乡贾庙村夹湖组,居住地址为番城办事处仁里社区桂花苑小区,1月18日到徐集街道其大姑父家(大姑父为武汉返乡人员),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5、患者盛某某,男,51岁,固始县蓼城街道民主三巷居住,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自述在疫情期间多次乘坐出租车,接触不明身份人员,2月6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6、患者许某某,男,62岁,固始县徐集乡马寨村居住,长期在北京务工,1月20日返乡,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5医院,2月6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7、患者张某某,男,64岁,固始县徐集乡街道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6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8、患者王某某,女,51岁,固始县徐集乡顺河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3日与家人从武汉自驾返回固始,2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当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信阳市新增确诊病例中:

(一)中心城区2例

1.孔某某,男,35岁,商城县赤城街道锦绣家园居住,2月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8医院,自述其妻在商城县妇幼保健院工作,近医院进修,1月16日由武汉返乡,1月31医院就医,由孔某某陪护,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寇某某,女,55岁,浉河区十三里桥小庙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3日自驾车从武汉返回信阳,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以"发热、咳嗽4天"为主诉医院,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二)商城县1例

3.唐某某,女,49岁,商城县双椿铺镇王店村居住,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8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三)潢川县4例

4.贡某某,男,36岁,潢川县弋阳街道建国新村居住,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1月24日曾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5.严某某,女,64岁,潢川县定城街道草湖路经湖小区居住,1月31日曾与确诊患者严某某接触,2月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6.王某某,男,56岁,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曾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7.刘某某(确诊患者冯某某女儿),女,23岁,潢川县弋阳街道刘靛行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0日从武汉返乡,2月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医院,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四)罗山县1例

8.熊某某,男,61岁,罗山县彭新镇老派出所附近居住,长期在湖北孝感务工,1月14日从孝感返乡,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医院,自述其子1月17日从武汉返家,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当日转医院。

(五)光山县2例

9.邹某某,男,75岁,光山县白雀园镇土庙村居住,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其子女1月18日从武汉返家,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当日转医院。

10.屈某某,女,69岁,光山县仙居乡滕岗村居住,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当日转医院。

(六)固始县5例

11.张某某,女,64岁,固始县徐集乡马寨村居住,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曾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2.任某某,男,18岁,固始县三河尖镇汤岗村居住,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7日医院,自述曾与确诊患者徐某某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3.季某某,女,17岁,固始县徐集乡季楼村居住,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医院,自述曾与确诊患者邵某某接触,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4.程某某,男,24岁,固始县张老埠乡迎河村居住,在武汉上学,1月20日从武汉返乡,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5.胡某某,男,45岁,固始县丰港乡大桥村居住,1月16日自驾车从广州返乡,2月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固始县疫情防控咨询与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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